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市城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不断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市城管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法治意识,推动责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任第二责任人,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在城管系统以及社会层面营造出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加强理论学习。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今年,根据城市管理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省、市文件精神,我局制定并下发了《2023年度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句城管〔2023〕52号),要求局属各执法单位将此次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的重要环节来抓,加强组织、注重实效。截至目前,累计设置直播培训收看点24个,执法人员学习73人次,协管(辅助)人员学习500余人次。自六月以来,执法人员培训完成60学时140人,协管(辅助)人员完成全员培训628人。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切实提升一线城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办案水平。
二、依法履行职能,科学民主决策
(一)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句容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开展“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基层执法规范建设、制度规范长效提升、群众诉讼有效回应”等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积极与各属地综合执法部门开展工作对接,按照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部署各镇、街道以及管委会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自查自纠以及督查整改工作。
(二)提高政务服务质量。稳步推进各类执法平台运用和管理,切实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持续做好网上办案、信息浏览、信息宣传等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依托省执法平台,已开展网上办案4起,主要涉及市容、渣土领域,通过网上办案的运用与推广,切实提升执法效率与办案水平。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开展双随机联合检查5次,并及时完成检查数据回填工作,及时录入行政执法数据13起,确保录入数据的准确性与时效性。今年,共办结“12345”政府热线交办件1610件,一次满意率98.57%,二次满意率99.57%。
(三)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一是依托局公职律师机构,做到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结合自由裁量基准,细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规范自由裁量适用。三是执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办事及防范法律风险中的作用。
三、提高公文质量,规范文明执法
(一)规范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根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法制审核,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要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制作并填报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表,并报送市法制审核部门备案审核。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为。一年来,全局各执法单位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7件,一般程序案件 18 件,简易程序案件219 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分为渣土管理、市容管理、违法建设三大类,渣土类案件 12 起,处罚数额 4.5 万元;市容类案件 4 起,处罚数额 0.11万元;违法建设案件2 起,处罚数额 2.29万元。一般程序累计处罚数额 6.90万元,简易程序累计处罚数额2.73 万元,合计处罚金额9.63 万元。
(三)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根据“三整合”改革相关要求,积极与市编办、市司法局以及各镇(街道、管委会)做好业务对接,在渣土管理、违法建设等重难点领域,对下蜀、宝华综合执法局等单位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切实解决地方行政执法重点和难点问题,助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今年以来,我局主动对接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局,围绕行政处罚赋权事项,采取现场勘察、案件研讨等形式,先后开展渣土管理、市容环境领域案件指导9起,切实提升了基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与业务素质。
同时,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宝华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开展行政审批事项赋权相关事宜,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审批事项的权限梳理及业务指导。
四、加强行政监督,化解社会矛盾
(一)主动接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决定和意见,今年共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7件,切实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对今年我局6件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做好出庭应诉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和裁定,行政负责人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三是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对群众来访投诉和举报及时依法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巡回法庭”“法律援助室”的积极作用,主动接受群众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查处违法建设、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执法办案中,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违法行为人的普法教育,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与稳定。
五、创新普法方式,营造法治氛围
今年我局先后开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日”“平安句容建设”等普法宣传活动6次,积极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经验做法、典型事迹,通过政策解读、以案释法、法律法规解读等多种形式,引导人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制作新条例宣传视频,在“文明句容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提高市民对新条例的知晓率,营造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结合“法治句容建设宣传月”工作要求,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商户等普法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法制宣讲,让企业、商户熟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创新普法方式、加强日常普法,推进城管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使普法工作成为服务城市日常管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作为、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为持续提升精细化城市管理水平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特此报告。
句容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