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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城管局公物仓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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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科室:

为切实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现将《市城管局公物仓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句容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       

市城管局公物仓管理制度

为提高市城管局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切实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物仓资产管理应遵循原则

1. 统筹调剂,优化配置;

2. 科学整合,盘活资产;

3. 动态管理,高效便利。

4. 厉行节约,廉洁规范。

二、纳入公物仓管理的资产

1. 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

2. 超标准配置的资产;

3. 待处置资产中仍有使用价值、适用于调剂的资产;

4. 其他应纳入公物仓管理的可调剂资产。

三、不得纳入公物仓的资产

1. 不易储存或长期闲置无法使用的资产;

2. 达到报废年限且不能正常使用的资产;

3. 未达最低使用年限,因技术等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

4. 其他需要处置的资产等。

四、资产管理流程

(一)资产入仓流程

每年结合资产盘点做好可调剂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登记在册,注明资产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使用期限等。

(二)资产出仓流程

1. 使用出仓。各科室需使用公物仓资产的,提出资产使用申请,填报《公物仓资产使用申请单》,注明所需资产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使用期限等。各单位办公室、财务部门根据公物仓中资产状况、需求情况进行审核、审批。

2. 调剂出仓。各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时,涉及新增资产配置的,原则上应优先调剂使用符合条件的公物仓资产。确实无法调剂使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安排预算资金购置新增资产。各单位要设置公物仓台账,由局办公室统一备案、调剂。资产需求单位至局办公室查询可调剂信息,与资产权属单位确定后,由资产需求单位填写《公物仓资产调剂使用申请单》,经资产权属单位、局办公室和局财务科审核后,资产需求单位凭《公物仓资产调剂使用申请单》领取资产,并办理好资产调剂手续。

3. 不符合条件出仓。对于不符合在仓条件的资产,公物仓资产所属单位(科室)及时办理资产处置,退出公物仓。

(三)可调剂资产管理

可调剂资产在公物仓管理期间权属不变,出仓期间由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科室)负责日常管理。达到报废年限且不可使用的归还给资产权属单位进行资产处置;已达到使用期限及调剂期限的按期归还入仓。

(四)账务处理

各单位办公室、财务部门做好资产权属管理、资产台账登记工作,及时做好资产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

附件:1. 公物仓资产使用申请单

2. 公物仓资产调剂使用申请单

3. 公物仓资产归还交接单


附件1

公物仓资产使用申请单

申请科室: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资产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使用期限

备注

申请人

办公室审核

公物仓管理员

申请科室负责人

财务部门审核

附件2

公物仓资产调剂使用申请单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资产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调剂期限

资产权属单位

申请人

公物仓管理员

局办公室审核

申请单位负责人

权属单位负责人

局财务科审核

一式三份,申请单位、资产权属单位各一份,局办公室备案一份。

附件3

公物仓资产归还交接单

交接时间:     年   月   日

资产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资产状态

(正常使用/无法使用)

备注

移交单位(科室):

移交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权属单位(科室):

接收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局办公室审核:

局财务科审核:

一式三份,交接单位各一份,局办公室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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