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科室:
经研究决定:
王天鹏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指导科科长,免去其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王 婧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财务审计科科长,免去其市城市管理局妇女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包彤茜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华阳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华阳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尹 君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动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赵 静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容一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共青团句容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张 雷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划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划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李新远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督察科科长,免去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督察科副科长职务;
朱卫华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黄梅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容二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徐烨荣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渣土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政工科)副科长职务;
王山中同志任市葛仙湖公园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市葛仙湖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单光茂同志任共青团句容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副书记(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侯 静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划中队副中队长(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李 露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叶鹏飞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黄梅中队副中队长(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袁 丹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容一中队副中队长(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叶天枢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华阳中队副中队长(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王 颖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容二中队副中队长(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孙川雨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天王中队副中队长(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赵雨楠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督察科副科长(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王 昊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动中队副中队长(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石鹏飞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动中队副中队长(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张 慧同志任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副主任(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姜梦娜同志任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副主任(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姚琛昊同志任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副主任(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徐 红同志任市葛仙湖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王海红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系统工会主席,免去其市城市管理局绿化管理科副科长兼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科科长职务;
任金萍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妇女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城市管理局系统工会主席职务;
李宏雷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后白中队中队长职务;
周 海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容一中队中队长职务;
王禹皓同志任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免去其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天王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滕 艾同志任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免去其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 纬同志任中共句容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专职组织员(副股级),免去其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容一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杨云峰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绿化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免去其市园林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江光海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天王中队中队长职务;
俞锡燕同志任市园林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城市管理局财务审计科科长职务;
免去严 涛同志市城市管理局绿化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周长军同志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李雪庭同志中共句容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专职组织员职务;
免去郭朝亮同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韦亚波同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 雪同志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科副科长兼户外广告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刘 云同志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行政服务科)科长职务;
免去沈世斌同志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江正国同志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服务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高 祥同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钟再胜同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易仁方同志市园林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江大兵同志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指导科科长职务;
免去郑先兵同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