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宝华凤坛创新社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句容宝华凤坛创新社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范围:东至南北通道,南至沪宁城际,西至呈祥路,北至青龙山,总规划面积1.66km2。
其主导产业为:智能制造;以高端装备核心零部件、智能装备为重点,辅助发展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根据镇江市基本污染物2023年连续1年的监测数据,区域为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O3。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监测7天)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非甲烷总烃监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标准要求,HCl、NH3、H2S、硫酸雾、甲苯、二甲苯、苯、丙酮的监测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监测值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2)地表水: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本次监测期间七乡河所有监测断面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
(3)地下水: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各分类标准,监测期间各监测因子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以上标准要求。
(4)声环境:各噪声测点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5)土壤环境:土壤监测点监测项目中,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相关标准。
(6)河流底泥:底泥监测中各项指标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
(三)园区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园区能源结构,强化企业废气排放监管,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加强危废产生企业管理。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近期、远期的建设情况及污水处理厂近期、远期的建设规模情况,污水处理厂能够接纳处理凤坛创新社区的污水,规划实施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园区需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将事故废水排放的概率降到最低,一旦发生事故,须立即采取应急预案,最大可能的降低对周围河道的水环境污染。
(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完善固体废物收集管理系统,加强工业固废的管理与处置,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监管。
(4)地下水污染控制措施
加强对区内企业废水排放的监管和工业固废的污染整治,加强地下水的监测,建立地下水污染长期监控、预警体系。
(5)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防治与管理,加强交通噪声污染的防治与管理,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与管理,建设噪声污染监控系统。
(6)生态环境:规划区域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是土地利用形态发生了改变,原有的生态服务功能发生转变;排入环境中的各类污染物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可避免的影响。但是,通过优化布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和生态绿化的建设,可以将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
区域最大落地浓度点及各敏感目标处,NO2、SO2日均值98%保证率浓度、PM10日均值95%保证率及年均值浓度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苯、甲苯、二甲苯、氯化氢、硫酸雾叠加背景值后的小时值能够满足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中的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叠加背景值后的小时值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编制详解》中推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园区基础设施正在建设中,区域企业污水均可接管宝华新城污水处理厂。本次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引用《宝华新城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处理后的达标尾水排入七乡河,对其水质无明显不利影响,七乡河水质仍能控制在现有功能类别之内。
(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正常工况下,园区企业防渗措施安全运行,废水的收集与排放全都通过管道,不直接和地表联系,不会通过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力联系而进入地下水从而引起地下水水质的变化。
(4)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按照园区发展规划,将在主要道路两侧建设立体防护绿化带,可降低交通噪声5~10dB(A)。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全部达标。噪声影响较小。
(5)固废
在各项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情况下,固废对环境无不良影响。
(五)初步结论
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基本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园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园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句容宝华凤坛创新社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开发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八)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句容市宝华镇人民政府
单位联系人:祁所
联系电话:18997225685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层
单位联系人:熊工
单位联系方式:025-86773177;
电子信箱:36054576@qq.com
(十)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
环评简本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lgj27sUUnF8VsVzxVBk5Q?pwd=k6kg
提取码: k6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