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宝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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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华镇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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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191231

二、工作内容

首先进行账务清理,对本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将清查前和清查后的账务数都应如实录入清查系统。

其次进行财产清查,主要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在保证账务系统和资产系统一致的前提下,通过资产系统形成固定资产盘点单,由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实物盘点,据实形成盘亏、盘盈明细表,并将盘点后的账面数和清查数分别录入清查系统。

最后结合账务清理和财产清查工作成果,核实资产负债情况,报表验证通过后形成全套资产清查报表,并撰写清查报告,完成系统性上报工作。

三、资产清查工作安排

201932日至39日,镇机关部门按要求具体开展本部门清查工作,315日前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至镇财政所(含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及相应纸质资料电子版等),镇财政所进行审核汇总后于32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资产清查的各项政策制度,在资产清查中努力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对于清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出来的各项资产损失,要按有关要求取得合法证据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经济鉴证材料各部门要结合这次资产清查工作,完善单位资产和财务管理,堵塞漏洞,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资金使用效益。对清查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

                                 句容市宝华镇人民政府

                                    20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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