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部门: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
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19年12月31日.
二、工作内容
首先进行账务清理,对本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将清查前和清查后的账务数都应如实录入清查系统。
其次进行财产清查,主要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在保证账务系统和资产系统一致的前提下,通过资产系统形成固定资产盘点单,由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实物盘点,据实形成盘亏、盘盈明细表,并将盘点后的账面数和清查数分别录入清查系统。
最后结合账务清理和财产清查工作成果,核实资产负债情况,报表验证通过后形成全套资产清查报表,并撰写清查报告,完成系统性上报工作。
三、资产清查工作安排
自2019年3月2日至3月9日,镇机关部门按要求具体开展本部门清查工作,3月15日前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至镇财政所(含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及相应纸质资料电子版等),镇财政所进行审核汇总后于3月2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资产清查的各项政策制度,在资产清查中努力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对于清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出来的各项资产损失,要按有关要求取得合法证据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经济鉴证材料,各部门要结合这次资产清查工作,完善单位资产和财务管理,堵塞漏洞,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资金使用效益。对清查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
句容市宝华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