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耿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耿 超同志任政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政法和社会治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世玲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陈仇望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吴 凌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花 希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江 吟同志任社会事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徐江玮同志任社会事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葛晓东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郭 洁同志任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邹利东同志任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建设局局长职务;
梅达松同志任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经 超同志任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戴 磊同志任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中共句容市宝华镇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