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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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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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4年10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句容市金砼道路建材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一位电焊工侯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电焊作业。对此,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当事人现场停止特种作业。执法人员对现场负责人李某进行了调查询问。

执法人员对句容市金砼道路建材有限公司企业现场检查,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记录,针对现场查出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并进行取证拍照,收集了句容市金砼道路建材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同时,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陈某和员工侯某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

句容市金砼道路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句容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立案查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案例二

2024年07月15日,句容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对句容市科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开展企业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一位电焊工许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电焊作业。对此,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当事人现场停止特种作业,执法人员对现场负责人尚某及员工许某进行了调查询问。

执法人员对句容市科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企业现场检查,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记录,针对现场查出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并进行取证拍照,收集了句容市科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同时,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尚某和员工许某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

该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句容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句容市科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立案查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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