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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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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的规定,结合我局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主动顺应形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规范制度,不断完善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局办公室、各科室工作职责,督促各科室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领导体制和机制,落实专门科室和人员,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职责范围内应公开的相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的编撰和报送,局办公室严把审核关,确保信息准确性。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快作风转变。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管理公开工作,及时在局网站事故通报栏目下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与市公安、气象、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专人负责联系、沟通,扩展信息渠道,确保快捷高效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尤其是极端天气等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并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切实提高企业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可能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三是重视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自动推送系统,实现政府公开信息及动态信息的实时推送。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网站、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相关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努力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句容日报等渠道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一是门户网站。截至2021年12月底,“句容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其中,领导分工1条、人事任免1条、事故通报2条;部门文件8条;政策法规2条;部门动态111条;图片新闻53条;通知公告29条;资料下载5条。

二是微信公众号。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信息158条,公开发布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及应急管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及查处情况等内容,促使全社会更加关注、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局还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规定进行答复,按期答复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向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期盼还有一些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深化,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机制,加大考核督查力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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