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即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苏安办函〔2023〕20号,附后)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迅速组织《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宣贯和推动落实工作,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请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学习宣传贯彻中遇到的问题、取得的成效,及时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桂林,联系电话:87270100。
附件:句安办〔2023〕58号关于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的通知1
句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