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对外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及时做好单位的信息发布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开发布的信息包含各类网站、新媒体、报刊等媒介发布的信息。
第三条 严格实行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
第四条 句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网站日常管理和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并将审核后信息及时发布。
第五条 各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相关信息的采集、撰写、编辑、上报,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六条 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一)各科室撰稿人进行拟稿、科室负责人进行核稿,填写“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审批表”。
(二)由撰稿人提交科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三)审签通过后,由撰稿人将信息稿件和“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审批表审批表”报至办公室,并做好备案存档工作。
(四)经审核通过的信息稿由办公室及时发布。
第七条 信息的采集要有时限性。重大的会议(活动)信息的采集发布要与会议(活动)同步,一般的会议(活动)要在会议(活动)开展后两日内报送信息,过期的信息将不予发布。机构简介、领导分工要及时更新,部门动态、图片新闻每周更新一条,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资料下载半年要进行更新,人事任免、信息公开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第八条 经发布的所有信息均应进行备份存储,并保存相应信息的审批表。
第九条 本制度由句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