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第二批)和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访问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

为深入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根据《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第二批)和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第二批)

(一)推荐范围。

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句容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的在库企业(年度新增入库或数据更新通过审核),且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优先推荐属于“1650”产业体系和“四群八链”重点领域企业。

(二)推荐条件。

1、申报企业须符合《实施细则》附件2明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规定条件,其中“评价指标”第10项“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优势”C项调整为:分布在全省“1650”产业体系50条重点产业链(3分)。相关概念需按《实施细则》附件4严格把握。

2、对于在江苏境内注册的已获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已列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再推荐;对于与上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或被持股比例超过50%),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三)申报方式及审核流程。

1.企业申报。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在线办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认定”,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后,按照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1)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10月15日前完成并提交。纸质申报书(附件1)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2.审核推荐。市工信局将严格把关,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独立法人地位、企业规模、所属领域、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产业链配套能力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审核通过的推荐上报至镇江市工信局,由镇江市工信局开展形式审查、实地调研、推荐上报等工作。

3.审核认定。省工信厅将按程序组织对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性审核后,择优确定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认定结果将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有效期为3年。

二、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

(一)复核范围。2021年度被认定或复核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包括专精特新产品和制造类、创新类小巨人企业),已纳入“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并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且通过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

(二)复核初审。符合要求的企业线上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并报送有关纸质材料。需复核但未申请复核的企业,须书面说明情况。市工信局将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认定条件和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进行复核初审。

(三)审核公布。省工信厅将组织对各地复核推荐企业进行形式审核,视情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并公布通过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为加强政策衔接,在该名单公布前,原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在该名单公布后,原称号自动失效,有效期重新计算。

三、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数据项补充填报

根据工信部信息更新和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有关要求,今年部局将开展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评估,在申报材料中新增了部分数据项并通过部平台部署开展了数据更新工作(我省未在部平台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近期,省工信厅对省培育平台进行了完善,增加了新增数据项更新功能。请各板块组织有效期内的存量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登录系统补充填报有关数据信息(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未按要求补充数据的将无法申报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进行审核,于10月8日前完成并提交。

四、有关要求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均由企业自愿、自主申请,如实填报并提供真实佐证材料,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请各板块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认定和复核。同时,进一步加强优质企业摸排,动员更多企业入库培育,加快成长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三)各申报企业请于10月15日前在线上完成申报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于10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包括: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1)和企业复核申请书一式3份(附件2)、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复核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册(一式2份)。材料电子版(word文档)、佐证材料PDF版请同步报送至邮箱jrgxjzxk@163.com。

联系人:孙晗、王佳,联系方式:80272815,联系地址:句容市华阳西路21号句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09室。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第二批)和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句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3日

文章关键词:
分享文章到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