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访问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

为提升广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水平,推进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3〕62号)要求,我市将开展2023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及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入库条件

按照《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推荐更多符合梯度培育要求的企业申请入库。

其中:

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镇江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已被公告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均须入库,在库企业数据更新);

往年已入库的培育企业(数据更新);

符合入库标准的中小企业(应入尽入、能入则入)。

二、企业申报流程

坚持自愿申报原则,企业通过 “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服务平台”(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简称省培育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新申请入库企业点击“新增入库”后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在库企业点击“数据更新”及时更新数据。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于3月1日—4月30日同步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上进行年度信息更新。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街道,管委会高度重视,充分组织动员,坚持“应入尽入、能入则入”的原则积极组织发动并督促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进行入库申报和数据更新(具体目标数量见附件3)。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和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务必认真、准确填报申报材料。

(二)市工信局将对审核确认的入库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确认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并及时公告。同时,将名单报省工信厅备案。

(三)按照梯度培育要求,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申报和复核从入库企业中予以推荐,原则上从创新型中小企业中遴选。

(四)入库申报系统于2月20日正式开放,各企业须在3月20日前完成入库填报和数据更新,请各镇、街道,管委会提醒企业注意申报时间节点,

(五)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及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由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科扎口管理,联系人:孙晗,联系电话:80272815,联系地址:句容市华阳西路21号句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09室。

附件:1.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3.各板块入库企业目标数量分配表

句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7日

文章关键词:
分享文章到
扫码浏览